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按照辅警招聘工作原则,采取阶段性集中组织的方式,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扰、人岗相适原则,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决定采取“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辅警(其中:勤务辅警2人,文职辅警3人)。现将具体招聘内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路面辅警2人
1、工作任务:参与路面严重交通违法行动查纠、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内容。
2、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男性,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工作能力;
(5)身心健康;
(6)思想品德良好,无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无违法犯罪记录;
(7)持有C1、E以上(含C1E)驾驶证、能熟练驾驶车辆;
(8)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文职辅警3人
1、工作任务:负责材料报送、文件归档、文稿撰写等工作。
2、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男性,年满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工作能力;
(5)身心健康;
(6)思想品德良好,无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无违法犯罪记录;
(7)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有机关单位或企业文秘工作经验者及自己的文字作品曾多次在全市、全省评比中获奖者优先择优录取;
(8)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三、招聘须知
招聘人员需要笔试、面试和心理测试,部分岗位需进行体能测试。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后,将在互联网和公安信息网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一)不得参与报名情形
1、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或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它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情形。
(二)工资福利待遇
1、勤务辅警岗位月工资约2600元左右(含五险一金)、包食宿。
2、文职辅警岗位月工资约2600元左右(含五险一金)、包食宿。
另外有工龄工资为每年50元,不封顶,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工资只发放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
(三)报名和组织考试
报名手续:
1、提供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两寸彩色照片两张及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如有驾驶证、计算机等级证书和其它有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报名时间:2018年5月20日至2018年6月20日
3、报名地点: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交警大队2楼206室(地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崇欣街8号),联系人:小张,联系电话:0595-22356869。
笔试、面试和心理测试:
1、笔试:文职辅警为命题作文;应当参加笔试及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进入面试者,按短信通知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面试;
3、心理测试:对入围面试的人员进行心理测试。
(三)体检、考察和政审
通知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和政审。考试成绩、考察、政审情况和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由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负责通知录用人员。
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