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是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是福建省唯一一所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省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现设有13个教学单位,开设了涵盖公路、海运等领域技术与管理专业及新兴的经济社会建设急需的63个专业,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0名,具体岗位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素质与能力要求。
5、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应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应为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应为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认定,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本次共计划招聘,60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信息见附表)。招聘方案在福建人事人才网(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 ( http://www.fjbys.gov.cn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考试网(http://jyzk.fjcpc.edu.cn)公布。
三、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确认初审合格--现场确认、缴费、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具体如下: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考人员应于2013年12月23日-2014年1月6日登录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考试网(http://jyzk.fjcpc.edu.cn),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规格200K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报名系统于2014年1月6日中午11时关闭。
(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资格初审时间为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中午12时,随后资格审核系统关闭。
(三)确认初审合格,打印合格单。初审合格后,报考人员可在网络上打印《2013年秋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初审合格单》。
(四)现场确认、缴费、打印准考证。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须凭《2013年秋季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初审合格单》于2013年12月30日-2014年1月6日到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1号楼1楼学生服务大厅现场确认,签字后现场打印本人准考证,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现场确认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6日下午4:30时。现场确认时应聘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
1、《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签字并贴上二寸正面免冠彩照;
2、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
3、留学回国人员
身份证、护照、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以及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
4、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若毕业证上无体现研究方向的报考者,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5、已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
6、高校工作经历证明应由报考者所在学校出具(若须教学经历的还应附报考者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相关教学证明)并加盖所在学校的公章。报考人员在读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或教学经历。
7、党员证明由所在单位党委或党总支出具。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审核,并提交复印件二份。
(五)其他事项
1、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资格。
2、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届时将电话或短信通知有关事项,因报考人员联系方式问题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考试考核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
1、专任教师、实验指导教师岗位及实习指导教师考试采取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技能测试、面试分别按满分100分计算,成绩按3:4:3折算综合总分。
2、管理岗位(教学及行政管理岗位、图书馆教辅岗位、辅导员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分别按满分100分计算,成绩按4:6折算综合总分。
3、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若达不到3:1的报省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开考。技能测试、面试人选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技能测试、面试(笔试合格)人数的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确定为技能测试、面试人选。弃权技能测试、面试的空额从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一)笔试
1、统一笔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基础知识水平,内容包括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教育学、心理学等,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若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在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考试网站上发布。
(二)资格复审
由2人以上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对笔试通过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须与网络报名提供的材料相符,伪造、借用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将取消进入技能测试、面试的资格。
(三)技能测试
1、专任教师技能测试采取试讲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对指定科目进行试讲并回答评委提问;考试时间为15分钟,评委当场给考生打分亮分,考生技能测试成绩为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实验指导教师及实习指导教师技能测试采取实践操作技能测试,在规定时间内对指定科目进行实操并回答评委提问,评委当场给考生打分亮分,考生技能测试成绩为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2、技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3、技能测试地点: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公布:考生成绩将在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考试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共有3道考题,考生思考时间3分钟,作答时间9分钟,共12分钟;评委当场给考生打分亮分,考生面试成绩为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设在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公布:将在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考试网站上公布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折算后综合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岗位拟聘人数按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将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2、学院组成2人以上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和结论。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选在福建人事人才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学院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并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
六、聘用人员相关待遇
进入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相应的工资、医疗、保险等待遇。
七、组织和监督
本次招聘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指导和管理下,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负责组织考试招聘具体工作。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考试网站是发布此次招聘考试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及时查询。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报名手续和考务等有关具体问题,请与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人事处联系,电话:0591-83511279。
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监督电话:0591-83514771。
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监督电话:0591-87077881。
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监督电话:0591-87077140。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