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民政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教育局
关于组织实施泉州市2017年高校
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通知
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财政局、教育局: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通知》(闽民建〔2017〕65号)精神,我市2017年将招募30名高校毕业生到安溪、永春、德化县的城市社区从事社区建设工作。为顺利完成我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招募工作,现将《泉州市2017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招募方案》和《泉州市2017年招募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选拔考核方案》给你们,请根据实际,做好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相关工作。
泉州市民政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教育局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