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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泉州市 试点基地2017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泉州市

试点基地2017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政府人社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党务(群)工作部、管委会人事劳动局(民生保障局),市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与清华大学《共建研究生社会实践泉州市试点基地协议书》的落实,充分利用好清华大学丰富的人才智力资源,加快柔性引进泉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人才,助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确保今年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泉州市试点基地2017年工作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抓好贯彻落实,工作中遇到困难问题,请及时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反馈。

联系人:黄  22285692 13860769999(市委组织部)

黄培茹 28133660 18350708068(市人社局)

  箱:752510912@qq.com(市人社局)

 

 

 

 

 

 

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323 

   

 

 

 

 

 

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泉州市试点基地

2017年工作方案

 

2016年我市与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共建“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泉州市试点基地”,吸引了一批清华大学博士生来泉实践,取得良好成效。为继续推进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构建党委政府、企业、社会和高校“四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助力泉州产业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确保今年试点基地工作的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一)服务企事业单位项目研究。发挥清华大学的学术资源优势,通过清华大学研究生到我市参加实践活动,合作开展项目攻关,为我市企事业单位引入世界前沿的科学技术和先进理念,促进我市经济、科技、文化、社会发展。

(二)推进企事业单位与清华大学合作。结合我市产业发展需求,通过清华大学研究生的牵线搭桥,实现企事业单位与清华大学有关学院合作,引入技术创新性强、市场效益前景好、产学研合作基础扎实的高新技术项目,促进清华大学项目研究和我市产业发展的有效结合。

(三)打造柔性引进高校人才的新平台。通过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的运营管理,在促进企事业单位与清华大学开展协同创新的基础上,探索建立校企合作新模式、新平台,吸引更多高校人才资源向泉州聚集。

二、时间安排

(一)项目征集对接阶段(36月)

1.3月中旬,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合发文,部署工作。

2.46日前,各县(市、区)完成项目(岗位)征集工作。

3.410日前,市人社局将经过审核论证的项目交送清华大学研究生院。

4.5月份,清华大学博士研究生与项目(岗位)进行双向选择与对接。

5.6月上旬,市人社局与清华大学确认项目(岗位)对接结果。

6.6月中旬,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召开2017年工作部署会议(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7.620日前,各县(市、区)要制定项目实施阶段的工作方案,报送市人社局。同时,要协调接收单位和参与实践的博士研究生进行沟通衔接,确定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并指导接收单位根据《清华大学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管理办法》和《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接收单位须知》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对即将进入本单位的博士研究生进行管理服务。

(二)项目实施阶段(68月)

1.626-86日,研究生在各接收单位开展项目研究(时间为6周)。各接收单位应为研究生提供良好的工作场所和工作条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服务工作,同时利用周末安排2-3次的社会人文景观考察。

2.接收单位应对进入本单位的研究生进行岗前安全生产培训,并负责为研究生提供工作中应有的安全健康保障。接收单位可对其进行保密工作教育,如有需要可单独签订保密协议。

3.各县(市、区)负责协调工作,积极跟进项目实施进度,注意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报市人社局。

4.7月下旬,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系新闻媒体,对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进行新闻报道,同时组织全体博士生考察泉州人文景观和建设成就。

(三)项目评估阶段(8月)

1.84日前,各县(市、区)组织开展好本地研究生社会实践的座谈交流工作,并将研究生形成的个人社会实践项目总结报市人社局。

2.8月上旬,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召开总结座谈会,对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进行总结,对实施项目进行评估反馈,持续跟进未完成的项目。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清华学子来泉实践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人才“港湾计划”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泉州市试点基地领导小组负责与清华大学沟通协调及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工作。为确保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扎实、有序、高效地开展,各县(市、区)要抓紧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本地实践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管理服务。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作用,对各个项目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督促,做好舆论宣传和工作交流,确保活动有序进行,取得实效。

(二)注重工作实效。项目征集期间,各地、各相关单位要侧重从龙头企业、规模企业及创新成长型企业中征集项目,征集的项目要严格审核筛选、反复充分论证,务求符合清华大学博士研究生专业和方向,原则上一个项目对应一个专业,争取有更多的项目对接成功;项目实施期间,要充分调动接收单位的积极性,把学术研究与生产实践紧密结合起来,有计划地推进项目实施进程。各县(市、区)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检查,抓好项目的实施与落实,及时总结完善校企合作模式。

(三)强化经费保障。市委组织部从市人才专项经费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此项工作的服务保障。各县(市、区)应安排配套经费,保障日常工作的开展。各接收单位负责交通费、提供食宿、指派车辆接送,并给予博士生一定的生活补贴等。

 

    附件: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泉州市试点基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

泉州市试点基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 刘曙庆(市人社局局长)

副组长:陈晓蓉(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员:陈小宝(市发改委副主任)

吴金埔(市经信委副主任)

毛伟雄(市教育局副局长)

陈建兴(市科技局副局长)

郑华生(市科协副主席)

刘炳华(市人社局副局长)

郑进南(市人社局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人社局。办公室组成如下:

  任:刘炳华(市人社局副局长)

副主任:洪亚清(市委人才办主任)

        王新雨(市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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