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南安市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协警,主要从事值庭、押解、看管、值班、安全保卫等相关工作。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职位及条件
(一)招聘职位
招聘协警2名(因工作需要,限男性)。以上岗位人员为聘用制司法辅助工作人员(非编制内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不能转录为编制内人员。
(二)报考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男性,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2月至1999年2月之间出生)。
3、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68厘米,身体健康,五官、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4、学历条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公安院校(含司法类警校)毕业、有公、检、法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28日至3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南安市人民法院六楼政治处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①毕业证书,②身份证,③退伍军人应提供退役证或相关证明;同时提供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4、资格审查:按照报名条件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5、报名联系及咨询电话:
政治处:0595-86385428
(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内容:男子1000米跑、4x10米往返跑、俯卧撑。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和司法警察基本体能标准。
2、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安排。
(三)综合面试
对通过体能测试的报名者进行语言能力表达及其他综合能力进行考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安排。
(四)体检
1、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参加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实行递补。
2、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五)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需提供由当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和计生部门提供的计生证明,如发现违法违纪及其它不宜聘用事项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同时按照该职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重新确定体检人选。
四、录用后待遇与管理
1、具体待遇: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为三个月,月工资2500元(含单位为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
2、协警一经聘用后,主要从事司法警务协勤工作。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规定,实行警务化管理,由南安市人民法院统一配发制式服装。
3、遵守南安市人民法院各项规章制度。
4、法院不提供免费食宿。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