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泉卫计人〔2016〕1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岗位需求情况,现就做好2016年安溪县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医师计划”)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应聘特岗全科医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一定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三)执业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
2.取得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医师资格,并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骨干培训、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取得合格证书。
3.取得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为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救医学科、康复医学科专业和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
二、招聘对象
(一)本省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在职、退休人员;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举办医疗机构在职、退休人员;民营医疗机构人员。省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内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二)省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应聘前无工作单位的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四)本省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编制内的人员,经同级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同意,可跨区域报名竞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本省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应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并保留其编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特岗全科医生招聘:
1.一、二、三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仍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通告在安溪人才网http://www.axrc.gov.cn/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法、地点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19日至20日。
2.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安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1309室
4.联系电话:0595-23232413。
5.注意事项:报名时应携带《2016年安溪县公开招聘特岗医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身份证、学历(含原始和现学历)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全科医师培训合格证书或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骨干培训、转岗培训、岗位培训后取得的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所有复印件应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白色背景1寸彩照2张。
(三)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直接采取面试或实践技能测试与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择优确定特岗全科医生拟聘人选,经公示后报市卫计委、市人社局确认,并报省卫生计生委备案。
(四)体检
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核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
(五)公示
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在安溪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考生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
(六)签订合同
特设岗位全科医生的人员管理与待遇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闽卫人〔2016〕88号)的规定执行。
四、纪律和监督
1.加强招聘监管服务。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规范运作,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2.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本通知仅适用于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安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6年安溪县公开招聘基层卫生院特岗医师岗位信息表
附件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安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