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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互联网+” 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晚报社关于举办“互联网+

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教育局,泉州开发区人事劳动局、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党群工作部、教育文体旅游局,各高校就业工作部门,各创业孵化基地、在泉创业大学生: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闽政〔201513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泉政文〔201579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和鼓励更多的大学生自主创业,树立、宣传和表彰大学生创业典型,经市政府同意,市人社局、教育局和泉州晚报社决定联合举办 “互联网+”大学生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增强大学生创业意识,激发大学生的创新活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发展,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营造政府鼓励创业、大学生奋发创业的良好环境,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

二、参赛对象

在我市创业的大学生(含在校大学生)均可报名参赛。以大学生团队形式创业的,参赛对象须为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并担任法定代表人,且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三、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互联网+”传统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含一二三产业)领域应用的创新创业项目;

(二)“互联网+”新业态: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创业项目,优先鼓励人工智能产业、智能汽车、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互联网金融、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大规模个性定制等融合型新产品、新模式;

(三)“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结合的创新创业项目;

(四)“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创业项目。

四、申报材料

(一)参赛者提供书面材料,包括创业项目的经营业务、科技含量、市场前景、发展战略、管理能力、财务状况、风险承受力、带动就业情况等。

(二)工商营业执照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以团队形式创业的,提供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和企业章程)。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曾获得各类创业竞赛奖项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项目评审

大赛邀请科技界、企业界、管理咨询界、金融财务界、高校界等领域专家担任评委,对参赛项目进行书面评审。市人社局与市教育局组织专门人员对专家评审的优胜项目进行实地考察、核实,确定获奖名单。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人民币10万元

二等奖:3名,奖金人民币各5万元

三等奖:若干名,奖金人民币各1万元

七、赛程安排

(一)创业政策宣传和创业项目征集:815日-1030

(二)创业项目评审:1110日-1125

(三)举行优秀创业项目颁奖大会:12月中旬

八、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地、各高校、创业孵化基地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组织发动工作,推荐优秀创业项目参赛。

(二)要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参赛者(团队)将申报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于1030日前报送市人社局,电子文档同时报送。联系人:小苏、小何,联系电话:28133661,邮寄地址:泉州市田安北路人才大厦4411室,邮编:362000,邮箱:236004158@qq.com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晚报社

2015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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