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信息中心为省卫生计生委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省卫生信息化的指导、管理及委机关系统维护等工作。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标准;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8年12月25日及以后出生);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25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于2014年12月25日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其他要求 |
1 |
信息分析岗位 |
1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卫生信息管理、统计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公共卫生、行政管理 |
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
取得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证书或省级及以上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以上证书 |
2 |
计算机及网络维护 |
2 |
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办公自动化、网络技术与技术处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系统维护,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教育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门户网站(www.fjhfpc.gov.cn)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5日——2015年1月8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报送到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楼六层605室,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2014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信网证明材料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中心研究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合格线为7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人数确定)。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中心研究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门户网站(www.fjphb.gov.cn)。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鼓屏路61号
邮 编:350003
电 话:0591—87886736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卫生信息中心和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处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处及监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24183(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察室),0591—87813730(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处)。
福建省卫生信息中心
201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