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福建永定县水利工作站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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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添加日期:2014-1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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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水利改革发展需要,切实解决我县水利工作站专业技术人员缺编问题,确保当前繁重的水利建设管理任务顺利实施,决定在本县水利系统中选调3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职位数:县水利工作站专业技术人员3名(财政核拨事业编制)。
(二)选调范围:本县水利系统在编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三)选调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 热爱水利工作,责任心强,工作能力和原则性较强;
3. 在乡镇基层从事水利专业技术工作10周年以上;
4. 学历大专及以上,水利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具有正常履行水利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选调办法
(一)组织推荐
由所在单位以书面形式向县水利局推荐。
(二)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为:县水利局综合股,联系电话0597-5832304。
2、所需材料:
(1)选调报名表一份(永定人事人才网下载中心下载);
(2)近期彩色一寸照片一张;
(3)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三)选调方式
1、由县水利局组成考核组,对符合选调条件进入考核环节人员进行考核;
2、采用量化考核、择优推荐聘用办法。
3、量化考核办法:
(1)年度考核分:2011至2013年度考核合格一次5分,优秀一次7分(此项封顶分20分);
(2)工龄分:工龄满10周年的得20分,每超出1周年加1分(此项封顶分30分);
(3)学历分:本科及以上15分,大专10分;
(4)职称分:取得高级职称15分,中级职称10分;
(5)评优分:三年内获得县处级表彰一次5分,地厅级表彰一次8分,省部级以上表彰一次10分,同年同一项工作获不同层次表彰的取最高分,列入考核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以上加分材料(此项封顶分10分);
(6)技术业绩分:近三年内有担任省、市重点水利项目技术负责人10分,技术业务骨干8分,一般技术员5分(此项封顶分10分);
(7)如出现同分情况,则由考核小组综合评定,择优确定。
三、聘用程序
(一)公示:根据考核结果,将拟聘用人选在永定人事人才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二)确定聘用人选: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相关职位选调人选,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书。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30日。
(二)选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无法联系造成影响选调的,后果由选调人员自负。
(三)考核过程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的监督。
永定县水利局
201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