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成立于1997年4月,作为泉州市科技局下属自收自支的独立事业法人单位,是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综合性服务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社会化科技服务机构,采用市场化运行机制、企业化管理模式,先后被国家科技部确认为“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国家科技计划(火炬计划)实施20周年先进服务机构”。现因中心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工)。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招聘条件如下表:
招聘岗位 |
人数 |
学历 |
专业 |
户籍 |
资格条件 |
孵化器管理员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公共管理类、工商管理类及文秘等相关专业 |
不限 |
(1)本科及以上学历,公共管理类、工商管理类及文秘等相关专业; (2)一年以上工作经验,熟练使用办公软件、设备,能独立完成文书及档案管理工作; (3)工作效率高,做事认真负责,能够有效地控制工作进度,条理性强; (4)具有较强保密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 能处理突发事件,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沟通能力; (5)有处理后勤事务工作的耐心,有强烈的集体认同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应聘条件人员将个人应聘简历及照片发送电子邮件至 qzppc28129500@163.com。
中心秉持“公开、公正、公平”的专业精神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后,将通知适岗人员面试,面试时携带本人相关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
面试由填写《面试问卷》和面对面谈话两部分组成。中心秉着“公平、公正、客观”的态度,认真研究应聘者综合素质,择优录用。
(三)试用和聘用
录用人员有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将以《调查问卷表》的形式组织全体员工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由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薪资待遇
1、聘用期内工资按照泉州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相关标准;
2、五险一金:凡与我中心签订聘用合同者,中心将按国家和泉州市社会保障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3、住宿:非本地人员可提供住宿,宿舍由中心统一安排;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5-28129500
联 系 人:喻慧珊
单位网址:http://www.qzpc.org
通讯地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德泰路51号 创业楼二号楼A区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