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网络与信息安全测评中心(以下简称测评中心)系省公安厅所属相当于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网络和信息安全测评和技术服务等工作;为省直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供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服务。因工作需要,而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诚信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4.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3年10月8日及以后出生);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8日;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于2014年10月8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 学位 |
其他要求 |
备注 |
1 |
信息系统主机与数据库安全测试员岗位 |
5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软件工程、信息安全、电子信息工程、网络安全专业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
需长期从事机房检测作业,辐射强度大,适合男性报考;最低服务期限5年 |
2 |
信息系统应用安全测试员岗位 |
5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软件工程、信息安全、电子信息工程、网络安全专业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
需长期从事机房检测作业,辐射强度大,适合男性报考;最低服务期限5年 |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www.fjgat.gov.cn)、测评中心网站(www.fjtec.org)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8日—2014年10月1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任选一种):
①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后通过电子邮件将材料发送至邮箱:fjteczp@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由本人将报名材料报送到测评中心人事部门,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省网络与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应聘报名登记表》;
(2)电子版二寸正面免冠近照(发送至邮箱:fjteczp@163.com)
(3)身份证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不得以家属或亲戚朋友联系方式代替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即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将于报名截止日3天后在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首页“人事信息”(网址:www.fjgat.gov.cn)栏目上公布,请密切关注,不再另行通知。如有异议,请于结果公布之日起3日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考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在主机与数据库安全、网络系统安全方面的计算机技术水平和专业测评能力。笔试及格线为60分。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人数确定)。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对测评相关政策的理解程度以及对测评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4、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所有相关证件及材料原件到福建省公安厅人事处机关干部室进行资格复核。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厅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资格复核时间将以电话和短信形式通知。
5.资格复核不合格的,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依次递补。
6. 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7. 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日内在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首页“人事信息”栏目(网址:www.fjgat.gov.cn)上公布。如有异议,请于结果公布之日起3日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8. 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参试人员、参试时间安排请关注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首页“人事信息”栏目(网址:www.fjgat.gov.cn),不再另行通知。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根据招聘单位安排,到指定地点集中,统一组织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时间、集合地点将在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首页“人事信息”栏目上公布,请密切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1.省公安厅人事处:
地 址:福州市华林路12号
邮 编:350003
电 话:0591—87094210
联系时间:工作日8:30-11:30,15:00-18:00
2.省测评中心: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8号利达大厦A-8F
邮 编:350001
电 话:0591—87094647-8013
联系时间:工作日8:30-11:30,15:00-18:00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测评中心和省公安厅共同组织实施。省公安厅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12389。
福建省公安厅人事处
201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