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卫生局、泉州市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3年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工作的通知》(泉卫综〔2013〕198号)规定,结合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实际需要,拟在编制内公开招聘临床医学(不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专科毕业生2名,经培训合格后充实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1)2007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毕业生;(2)取得2013年福建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临床医学专业(定向)专升本考试录取通知书。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主管 部门 |
招聘单位 |
经费形式 |
招聘岗位 |
招聘 人数 |
所 需 资 格 条 件 |
面试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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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年 龄(年月) |
性别 |
学历 |
专业 |
户籍 要求 |
||||||
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务员局 |
东园镇中心卫生院 |
差额拨款 |
专业技术 |
2 |
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不限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 |
临床 医学 |
不限 |
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常识 |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以上, 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六)必须在报考单位服务5年以上。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组织报名
采取现场形式进行报名,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专科毕业生应在2013年9月13日-9月14日期间的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泉州台商投资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卫生科报名。联系电话:0595-27552005。
符合招聘条件、且参加我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专升本”入学考试并被录取的专科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升本”录取通知书以及其它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
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务员局、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对报名者进行登记、汇总、审查,提出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通知具体面试考核时间、地点。
五、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不进行笔试。
(一)面试采取问答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分两部分:一是专业基础知识问题,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二是公共常识问题,主要考查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举止仪表等。
(二)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专业知识问题占70%,公共常识问题占30%。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
六、体检、公示聘用
(一)体检
1.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标准执行。
3.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公示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泉州市公务员局人事网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拟聘用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经区公务员局批准后,由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组织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一式四份,省卫生厅、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招聘卫生院、受聘人员各持1份)。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公务员局
201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