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负责、脚踏实地、爱岗敬业、团结奉献;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实训指导教师取得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者,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5、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于2014年7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序号 |
岗位 名称 |
人数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备注 |
1 |
网络类专业教师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计算机(及)应用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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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室内装潢类专业教师 |
3 |
艺术设计、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美术学、美术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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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商贸类专业教师 |
1 |
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与行政管理、工商管理、市场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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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机械类专业教师 |
1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制造工艺教育、模具设计与制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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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电气类专业教师 |
1 |
电气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与自动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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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建筑类专业教师 |
2 |
土木工程、环境艺术设计、建筑工程教育、建筑工程施工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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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语文教师 |
1 |
汉语(言)、汉(中国)语言文学(教育)、中国语言文学(化)、语文教育、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中文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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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舞蹈教师 |
1 |
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舞蹈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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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体育教师 |
1 |
体育教育、运动训练、体育教育训练学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各项专业要求篮球或排球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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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计算机实训指导教师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计算机(及)应用 |
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与所报岗位专业相应的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与所报岗位专业相应的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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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电子商务实训指导教师 |
1 |
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及法律、电子商务物流 |
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与所报岗位专业相应的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或与所报岗位专业相应的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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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汽车专业实训指导教师 |
1 |
汽车维修工程教育、汽车运用与维修、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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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机电技术应用实训指导教师 |
1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数控技术、机电技术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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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建筑实训指导教师 |
1 |
建筑工程技术、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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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学生宿舍管理员 |
4 |
专业不限 |
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从事学生管理或学生保卫工作1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 |
1、学生寄宿期间,本岗位须住在学校; 2、聘用后须在本岗位服务5年以上。 |
16 |
学生管理员 |
4 |
专业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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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基建管理员 |
1 |
建筑工程技术、土木工程、建筑学专业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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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招生就业办公室科员 |
1 |
行政管理、公共关系学、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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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电教管理员 |
1 |
教育技术学、现代教育技术、数字媒体技术、数字媒体与制作 |
四、报名
(一)报名、资格审核
1、由应聘者向我校人事科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提交以下材料:
(1)《福建理工学校应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贴近期1寸免冠彩照);
(2)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书(含学位证书)复印件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二维验证码及有效验证日期);
(4)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个人简历(应注明联系电话等联系方式);
(6)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其他相关材料;
(7)报名费缴款凭据复印件(请注明姓名和报考岗位)。
以上材料请通过邮寄或特快专递送达本校人事科,费用应聘人员自理,材料不予退还。
2、收费标准:报名费80元/人。
户名:福建理工学校
帐号:35001886300050000223
开户银行:建行福州南江滨支行
3、报名时间:2014 年8月1日~ 8月15日
通讯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上店61号福建理工学校人事科(邮编:350002)
联系电话:0591—83741227,联系人:肖老师
(二)考生资格审查
(三)信息发布:
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教育信息网(www.fjedu.gov.cn)及福建理工学校网站(www.fjlg.com)上发布招聘信息。)
五、考试、考核安排
1、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3:1比例方可开考,若不达3:1,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
2、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内容主要测试从事职业教育工作的综合素质及相关业务知识等。
3、面试:满分为100分,测评内容为相关业务理论知识、专业技能、语言表达、师德修养等。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者,按照岗位拟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个别岗位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拟聘人数,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
笔试、面试成绩按40:60折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4、考核、体检: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拟招聘人数与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进行考核并安排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师从业资格标准)。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由学校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出现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考试时间及有关要求:在报名时间截止后一个月内进行笔试、面试。领取准考证通知,笔试时间安排,参加面试人选和面试时间安排,考核、体检通知等有关招聘注意事项和相关信息,学校将及时发布在福建理工学校网站(www.fjlg.com),请各位应聘者自报名时间截止后密切关注我校网站信息。
(注:若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我校组织的笔试、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请务必及时关注。)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学校根据岗位要求及考试、体检结果,由学校招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并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到校报到上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和我校共同组织实施。省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及福建理工学校纪检、校务公开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7853491(省教育厅监察室)
0591-83741968(省理工学校纪检)
福建理工学校
201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