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提供翔安区司法局职业见习岗位4个,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毕业生职业见习人员在翔安区司法局从事辅助性工作,见习时间为期一年。
二、基本条件
1、普通高等、中等院校待就业的毕业生;
2、入校前具有厦门市常住户口;
3、具有符合见习职位所需的专业等要求的条件;
4、有对见习人员负有监督管理和经济责任的担保人进行担保;
5、自愿提出见习申请。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报名条件
见习岗位:司法行政辅助工作,4人,男女不限,专业不限 (法学、监所管理、中文专业优先) 。
四、报名有关事项
报名时间:2014年7月23日-8月30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3:30~6:00
咨询电话:0592-7889765
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打印。报名时应提交报名表一式一份,近期1寸免冠同版相片1张(贴于报名表上相应位置),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报到证。请应聘人员报名时将上述相关材料交至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604室。
厦门市翔安区司法局
201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