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体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2]13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南安市体育学校教练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单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性别 |
学历 |
学历 类别 |
专业 |
其它条件 |
南安市体育学校 |
01 |
划艇教练员 |
1 |
男 |
本科及以上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
运动训练 |
个人获全国运动会或全国锦标赛划艇男子单人前三名。 |
02 |
举重教练员 |
1 |
男 |
本科及以上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
运动训练 |
个人获全国运动会或全国举重锦标赛前六名。 |
|
03 |
羽毛球练员 |
1 |
男 |
本科及以上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
运动训练 |
个人获全国运动会或全国羽毛球锦标赛前六名。 |
二、招聘条件
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83年6月1日至1995年6月1日期间出生);
㈡遵守宪法和法律;
㈢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㈣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㈤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其中: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资格证书、证明材料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1日)。
特别说明: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2. 报考者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报考者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法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须经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认证。
三、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㈠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报名。
㈡报名时间:2014年7月10日—2014年7月15日。
㈢现场报名时间段、地点
报名时间段: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南安市体育学校三楼办公室。
㈣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1.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未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暂不提供)、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并提供近期免冠同版1寸标准彩色照片2张。
2.每位应聘人员报名时需填写《2014年南安市公开招聘南安市体育学校教练员报名表》1份,在表上粘贴近期免冠同版一寸标准彩照3张(见附件)。
㈤电子邮件报名的方法和邮件需包含的材料
1.报名方法: 发送报名材料至tyxx2122@126.com。
2.电子邮件必须包含以下报名材料的电子档或扫描件:
⑴《2014年南安市公开招聘南安市体育学校教练员报名表》(见附件);
⑵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相片;
⑶毕业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⑷未就业的毕业生须再提供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未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暂不提供);
⑸获奖证明。
㈥资格审核
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并核发《准考证》。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考生,需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如原件与电子邮件报名时提供的材料不一致的,则取消领取《准考证》和参加考试的资格。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体检及政审阶段,由南安市公务员局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生资格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要求,以复审确认的结果为准。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专业测试与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㈠考试内容
专业测试由南安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委托相关专家制定专业测试方案,并组织测试。专业测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参加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采用综合知识和运动训练专业理论知识问答的方式进行,综合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
㈡考试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总分实行百分制,按专业测试与综合面试6:4的比例相加计算,合格线为70分。
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项等详见《准考证》。
五、体检和考察
㈠体检
按体检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专业技能测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缺席或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㈡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将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计生和综治情况调查等方式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南安人事人才网公示7天。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南安市公务员局核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确定人事关系,实行合同管理。
七、其他事项
㈠应聘者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在报名、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即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㈡本次招聘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㈢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均通过南安人事人才网(http://www.nananrc.net)发布,考生应全程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㈣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595-86382668(南安市体育学校)
0595-86373512(南安市公务员局)
监督电话:0595-86393358、86399538、86382160
㈤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南安市公务员局、南安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
附:2014年南安市公开招聘南安市体育学校教练员报名表.doc
南安市公务员局
南安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
201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