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推动高校毕业生面向农村基层就业,充实农村创业人才队伍,增强村级工作力量,经研究,决定在永春县范围内公开招聘一批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编制外人员),招聘人数共计40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报考2014年5月24日永春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且同时兼报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的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未被聘用的永春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考生;只报考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的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永春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考生。
永春籍是指截止2014年4月25日(通告发布时间)常住户口或籍贯为永春县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不另行组织报名。
(二)笔试:不另行组织笔试,以参加2014年5月24日永春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且同时兼报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的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未被聘用的永春籍考生的笔试成绩和只报考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的考生的笔试成绩为依据,届时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通知。
(三)体检:
1.体检人选的确定:根据职位计划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参加体检人员应按通知时间准时参加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核:体检合格后对考生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另外,报考者还必须按规定提供县级综治及计生情况等证明,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原因放弃资格而造成职位空缺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
四、咨询监督
(一)咨询
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永春政府网发布,考生应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或因考生擅自变更联系方式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 059523896800、059523878652。
(二)监督
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9523882664。
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中共永春县委组织部、永春县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4年永春县公开招聘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信息表
中共永春县委组织部
永春县公务员局
201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