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处理与预防管理中队:1人
招聘对象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⑴ 男性,年龄在18-3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
⑵ 思想品德良好,无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无违法犯罪记录;
⑶ 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⑷ 能熟练操作电脑(电脑专业优先);
⑸ 有C1(含C1)以上驾驶证;
⑹ 月工资:2500左右(具体面议);
联系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人:小朱 电话:22357122 13506009157
泉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交巡警大队
二0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