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地税局税收科研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2014年公开招聘两名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人员。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信息
招聘岗位 |
学历学位 |
人数 |
专 业 |
税收科学 研究 |
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
2 |
财政学、金融学、公共经济学、经济思想史、经济史、西方经济学 |
二、报名条件
(一)热爱科研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科研素质;
(二)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三)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服从分配,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没受过任何处分;
(五)高等教育第一学历应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六)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七)论文成果成果要求:要求在国家CN刊物上有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一篇及以上。
三、待遇及相关问题
(一)工作期间,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相应学历学位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二)试用期满(半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招聘信息通过福建人事人才网(http://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报名
1、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应于招聘公告发布起15天(2014年4月11日-25日)内将应聘材料挂号邮寄到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62号,邮编:350003,来信封面请注明“应聘”)。
3、材料提交:
①招聘报名表(应贴有本人近期1寸彩色相片);②身份证复印件;③个人简历;④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⑥学习成绩;⑦科研成果、论文论著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上述材料不退还)。报名材料原件于面试时现场认定。
4、应聘者应如实提交上述材料以备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5、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591-87980255
(三)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及公示
1、根据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此次招聘研究人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选。岗位拟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不达1:3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
2、资格审查合格者,由用人单位通知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组织笔试、面试、考核、体检。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与面试成绩均为100分,折算综合成绩比例为50:50,面试合格线为70分。
4、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5、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在福建人事人才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七日七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报省人社厅办理聘用核准手续,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六、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和税收科学研究所共同组织实施。省地税局监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980155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税收科学研究所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