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

孤独症家庭就困帮扶政策(人社部门)

孤独症家庭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相关规定

 

.就业困难人员定义:指具有福建省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并在我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以下人员之一:

1.4050失业人员(指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城镇失业人员);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人员(以失业登记日期为准,后续无就业记录);

3、已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

4.持有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人员;

5.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6.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新被征地农民;

7.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满30周岁以上人员;

8.在福建省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创业实名制登记的脱贫劳动力(原国定、省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

.政策解释:

1.处于劳动年龄段内(指的是男16-60周岁,女16-50周岁)的孤独症人员,有办理残疾证的可适用第4项;

2.处于城镇户口的孤独症家庭可以重点对照第125项,如不属于第1项,其中第2项要求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人员,即在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后,一年期间无企业社保参保记录或者工商登记,期满后可据实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3.处于农村户口的认定条件目前只有345678项,若遇政策变动将做调整;

4.就业困难人员只针对处于失业状态人员认定,目前不可处于企业参保状态(包括缴纳企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企业社保记录)且不可有工商登记。在个人灵活就业窗口缴交社保和医保的可以登记为就业困难人员。

三.申请渠道及提供材料:

    个人可至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申请认定。

1.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3.属于残疾对象、低保对象、城市规划区内农村新被征地农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或二女户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属于大龄城镇人员提供户口本;

4、彩色近照22张。

 

 

个人篇

孤独症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政策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等;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向市级或县(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在市或者县(市、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给予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2/3的基本养老费、医疗保险费补贴。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社保补贴采取先缴后补方式。

(一)申请渠道及提供材料

符合条件人员可至养老保险参保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申请。

1. 社会保障卡或指定的银行账户及个人有效身份证;

2.《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享受社保补贴申请表》。

(二)注意事项

1.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包括失业金、失业补助金、失业保险支付的医保待遇等),不可同时享受社保补贴。

2.在企业担任股东、监事、董事等主要职务的,不可申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3.持《残疾人证》的灵活就业人员如当年度已在残联享受过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不得再申请享受该项补贴。

4.50周岁以上(含)的女性人员不得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不得再享受社保补贴政策(原已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可按旧规定享受至三年期满)。

5.社保补贴从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转灵活就业登记,同时又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月份起算。

二.灵活就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

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的,可对其实际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给予补助。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标准,最多不超过3年。

申请渠道及提供材料

    申请人可至灵活就业所在地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申请。

1.个人身份证;

2.被保险人为本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及缴费凭证。

三.创业担保贷款

创业担保贷款主要是根据国家有关促进就业政策,针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创业人员在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过程中(包括吸纳一定比例符合条件的人员的小微企业)面临资金需求,由各级政府设立创业贷款担保基金,经指定担保机构承诺担保,通过银行发放并由政府给予一定贴息扶持的政策性贷款。

个人创业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高校毕业生提高至30万元);借款人承担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例:LPR利率为3.7%,即3.7%-1.5%=2.2%),剩余部分由各级财政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两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一)申请渠道和提供材料

创业所在地经办银行一站式受理(已婚的需夫妻双方同时到场)。

经办银行名单:泉州银行、泉州农商银行及各地农信社、邮储银行、兴业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

(二)注意事项

1.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2.其他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农村自主创业农民也可以享受创业担保贷款。

四.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请人所创办企业(实体、网店)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下同)且当前仍在正常运营,申请人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给予不超过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人创业符合条件,且企业带动就业人数5人及以上的(含创业者本人,以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人数为准),给予不超过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孤独症家庭成员可进行申请。此外毕业5年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返乡农民工均可以申请。

注意事项:每位创业人员只能享受一次补助,每份营业执照只能申请一次补助。

申请渠道及提供材料

申请人至创业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申请。

1.《泉州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大中专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场地租赁合同;

5.申请第二档次补贴标准须额外提交《泉州市一次性创业补贴之创业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凭证。 

 

 

用人单位(企业)篇

用人单位(企业)吸纳孤独症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可享受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

一.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80%给予补贴。

申请渠道及提供材料:

用人单位可至养老保险缴纳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申请。

1.《符合条件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

2.《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3.《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内部系统可以比对的,不再要求用人单位提供);

4.《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一份;

5.社会保险征缴经办机构出具的上年度企业(单位)为符合条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缴费明细表(内部系统可以比对的,不再要求用人单位提供);

6.企业(单位)提供银行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账号等材料。

二.公益性岗位补贴

用人单位按规定设置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人数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公益 性岗位的补贴标准为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应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申请渠道及提供材料

用人单位可向所在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申请(前期需上报招聘方案-信息发布-组织招聘-拟用公示-聘用备案)。

1.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补贴花名册;

2.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表;

3.补贴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补贴人员《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可内部系统比对,无需额外提供);

5.单位工资发放明细账(单)。

 

三.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对企业今年新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本企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失业保险的,可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每吸纳1人按照一个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申请渠道和提供材料:

企业可向参保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申请。

1.《泉州市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表》

2.《泉州市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花名册》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新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凭证。

 

    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电话:

    市本级:22376046,鲤城:22176692,丰泽:22585440,

    洛江:22633823,  泉港:87993767,石狮:88588700,

    晋江:85690922,  南安:86389557,惠安:87373699,

    安溪:23236224,  永春:23882143,德化:23585810,

    泉州开发区:22352568,  泉州台商投资区:27390571

  

 

技能培训篇

见证补贴

劳动者取得专项能力证书的,按500/人给予补贴(紧缺工种按650/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根据等级按700-3000/人给予补贴,属紧缺工种的,五级补贴增至900元,其余等级补贴上浮30%

(一)申请条件

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城乡劳动者(含外地来泉务工人员),持证人需在取得证书后六个月内申请补贴。

(二)申请渠道和提供材料:

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职补小助手,登录本人信息申请。

 

    市人社局:22198169  市就业人才中心:22376045

    鲤城:22988543      丰泽:22506082     洛江:22633823

    泉港:87993767      石狮:88738556     晋江:85679639

    南安:86353570      惠安:87390967     安溪:23236224

    永春:23882143      德化:23510010

    泉州开发区:22350616   泉州台商投资区:27390571

最新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