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公务员局《关于全市机关人员调配管理有关问题的规定》要求,为改善市委政法委机关干部队伍结构、促进政法系统内部人员交流,经研究决定,市委政法委面向全市政法系统、政法委系统公开遴选机关干部及群团机关事业编制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人数
1、面向全市政法机关(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国家安全局)及政法委系统,遴选3名市委政法委机关公务员(科员级职位);
2、面向全市政法机关(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国家安全局)、政法委系统,遴选3名市维稳信访工作“大调解”办公室工作人员(群团机关事业编制)。
二、遴选对象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严谨细致,善于思考创新,有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水平、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中共党员。
4、法学类(含公安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在职教育)。
5、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遴选公务员应是三年以上政法单位工作经历(2010年1月30日前到政法单位工作)干部,工作期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遴选市维稳信访工作“大调解”办公室工作人员应是二年以上政法单位工作经历(2011年1月30日前到政法单位工作)的公务员或政法系统下属参公事业单位符合闽人发[2011]105号文第五条交流任职规定的人员,工作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8、身体健康。
三、遴选办法及程序
采取个人报名、能力测试、严格考察、择优遴选的办法进行。
1、个人报名。符合遴选条件者,在2013年9月8日至18日到泉州市委政法委政治部报名,提交《报名表》及相关学历学位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报名表》可从泉州人事网本《公告》附件下载,报名者必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遴选资格。
2、资格审查。报名者应由本单位党委(组)同意并进行资格初审,市政法委将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笔试开考比例达不到规定的3:1比例,将取消或缩减遴选计划。
3、能力测试。组织报名人员统一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再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面试分别按百分制各占总成绩的50%,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身体检查。根据能力测试(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按照国家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进行身体检查。
5、组织考察。将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对其资格条件、德才表现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核实。
6、试用考核。根据考察情况确定遴选对象人选后,先安排到市委政法委机关试用6个月。经试用考核合格者,正式办理调入手续。
联系人:尤爱萍,联系电话:28381893,13306096089
地址:东海行政中心6号楼505室
中共泉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3年8月29日
附件下载:中共泉州市委政法委公开遴选机关干部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