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校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专任教师4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录岗位与人数
幼儿专任教师4名。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热爱幼教事业,工作认真、踏实、敬业,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五官端正,身心健康,符合教师资格体检标准;
4.普通话测试等级二级乙等以上;
5.持有教师资格证,具有从事幼儿教师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岗位条件
招聘 岗位 |
招聘 人数 |
年 龄 |
专业及学历 |
其它要求 |
备 注 |
幼儿 教师 岗位1 |
2名 |
30周岁及以下 (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前教育、幼儿教育、艺术教育、艺术学、音乐教育、音乐学、美术教育、美术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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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 教师 岗位2 |
2名 |
25周岁及以下 (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前教育、幼儿教育、美术教育、美术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
持有育婴师资格证书。 |
因我校有“海西宝贝”早教中心,需兼任早教工作 |
三、招聘办法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参加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统一笔试与用人单位面试、考核等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1.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此方案在福建人事人才网(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省教育厅网(www.fjedu.gov.cn)和福建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www.fj61.net)上发布招聘公告。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若不达1:3,报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同意后开考。
2.网上报名时间和要求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省公务员局(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省委编办关于201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4﹞12号)要求,今年采取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的方式,应聘人员接受网上的资格初审。报名缴费时间为2014年3月17日-3月23日。
四、考试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与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比例为40:60。
2.笔试:应聘人员参加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省教育考试院命题的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笔试时间为2013年4月13日。
3.面试:学校根据省统一笔试成绩,以拟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分为综合面试和课堂教学(专业)两部分,总分为100分。面试设合格线为70分,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时间初步定于5月—6月;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与体检
(一)考核。考核人员从笔试、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根据我校安排,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三)考核体检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事人才网(www.fjrs.gov.cn)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并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
(三)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请报考人员注意经常登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
3.本方案由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91-87952061
4.本次招聘工作在省教育厅管理下,会同我校共同组织。教育厅纪检监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7853491(教育厅纪检监察室)
0591-87091212(教育厅人事处)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