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委托泉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
一、用人单位
泉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二、用工单位
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检察院
三、招聘岗位
新媒体工作人员1名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在1991年7月1日后出生);
(五)男女不限;
(六)具有新闻传播学类、表演艺术类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关学位;
(七)能够独立完成视频拍摄及后期制作,有责任心、有上进心、有新媒体创作想法,熟练掌握AE、PS、PR等编辑软件,具有敏锐的新闻洞察力,及时捕捉社会热点,善于挖掘工作亮点,有政府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报名方式及录用
(1)报名时间: 即日起可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7月30日止。
(2)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可登陆http://www.qzrcsc.com,下载并填写《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将填写好的表格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个人的相关成果,打包后以“岗位+报名者”的命名,再以附件形式发送到信箱:qjxcc007@qq.com 。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将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择优录用。
附:报名表
泉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