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教学和管理工作需要,黎明职业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本次计划招聘总数78人,其中,教师岗位46人,其他专技岗位32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黎明职业大学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2018年、2019年、2020年曾参加黎明职业大学公开招聘考试,已进入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程序等环节但本人提出放弃的;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不予报考。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其他条件说明
1.报考代码为01~11专技岗位的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至2003年4月期间出生)。
2.报考代码为12~40教师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至2003年4月期间出生);若具备副高职称,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年4月至2003年4月期间出生);若具备正高职称,年龄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0年4月至2003年4月期间出生)。
3.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岗位要求的相关资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
4.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应为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5.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6.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可登录泉州人社网、泉州人事考试网查询)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
7.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须征得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8.新进教师需坐班三年,兼任部分行政工作。
9.每名报考人员仅限定报考一个岗位。其他具体要求见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3日8:30至2021年5月5日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有意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请登录黎明职业大学招聘系统注册报名(网址:http://www.lmu.edu.cn/)。
3.报名材料: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及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包括:一张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身份证(正反双面)、高中毕业后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如职称证明、党员证明、研究方向证明等相关材料)。报考岗位有要求研究方向的,应同时上传学校开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成绩单和毕业论文摘要及目录。其中,未正式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应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报考人员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特别强调: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所写的专业名称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填报。
(二)资格初审
考生报名信息提交后,黎明职业大学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在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招聘平台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考生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应在申诉时间内致电申诉,申诉机会仅一次,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机会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资格初审要求补交材料的,应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及时提交,未按时提交视为放弃报考。申诉时间: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5月6日期间的工作日上班时间(8:30―11:40,15:00―17:30)。资格初审结束后,考生可在黎明职业大学网站(网址:http://www.lmu.edu.cn/)查询资格审核情况。联系电话:0595-22902302。
(三)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和报名相关证件(有上传到招聘平台的相关附件)原件到报到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第二轮考试。具体详见黎明职业大学网站(网址:http://www.lmu.edu.cn/)上的考试安排公告。
四、考试
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我校商教育部门和人社部门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
(一)考试办法
1.专任教师岗位(代码为13至40):考试采取专业测试形式进行。专业测试为:实践技能操作+试讲。实践技能操作在试讲环节之前进行,内容为各教师岗位专业相关的技能操作。试讲教材选用全国高职高专统编教材,由学校指定并提供。试讲内容在试讲前1小时通过当场随机抽取试讲章节(同一岗位,抽选同一章节)确定。参加试讲人员在试讲前用1小时的时间当场备课、写教案、并使用PPT制作课件,试讲时间为12分钟,须采用PPT演示,辅以板书进行授课。试讲人选以实践技能操作成绩高到低按招考岗位所需人数1:3比例确定,试讲人选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出现同分,一并进入试讲环节。
2.辅导员岗位(代码为09至10):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涉及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有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政策、理论等;高校辅导员工作实务、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等知识。面试主要内容为辅导员相关工作实务,重点对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临场反应能力、仪态仪表等方面进行考察。面试人选以笔试成绩高到低按招考岗位所需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出现同分,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3.实验管理员以及实验教师岗位(代码为11至12):考试采取专业测试形式进行。专业测试为:实践技能操作+试讲。实践技能操作在试讲环节之前进行,内容为岗位专业相关的技能操作。试讲教材选用全国高职高专统编教材,由学校指定并提供。试讲内容在试讲前1小时通过当场随机抽取试讲章节(同一岗位,抽选同一章节)确定。参加试讲人员在试讲前用1小时的时间当场备课、写教案、并使用PPT制作课件,试讲时间为12分钟,须采用PPT演示,辅以板书进行授课。试讲人选以实践技能操作成绩高到低按招考岗位所需人数1:3比例确定,试讲人选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出现同分,一并进入试讲环节。
4.其他专技岗位(代码为01至08):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涉及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有关高等职业教育的政策、理论等;行政职业能力。面试主要内容为综合能力和岗位专业知识能力方面。面试人选以笔试成绩高到低按招考岗位所需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出现同分,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5.在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试讲或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实践技能操作或笔试成绩高到低进入试讲或面试之前,将组织开展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不纳入成绩计算,作为参考依据。各岗位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所占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
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具体详见各岗位考试方案。
(二)考试时间
时间待定,将在黎明职业大学网站上(http://www.lmu.edu.cn/)进行公告。
(三)考试成绩
笔试、面试均采取100分制记分,其中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余分数取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若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员人数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则综合成绩合格线为70分。综合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体检及考察对象。综合成绩若出现同分情况,则按照面试(试讲)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若面试(试讲)成绩相同,则加试一题面试题,以加试成绩确定名次。成绩将在黎明职业大学网站(http://www.lmu.edu.cn/)公布。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笔试加分办理
笔试加分手续办理与报名同时进行。请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相关证明,并于笔试开始前提交相关证明原件进行审核。笔试成绩等于笔试原始成绩加上加分分数。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于2021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3.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且于2021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特别说明:(1)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2)除闽人发〔2006〕10号、闽政办〔2013〕87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加分情况将在黎明职业大学网站(http://www.lmu.edu.cn/)公布。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黎明职业大学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参加体检人员应按通知时间准时参加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者(包括体检当日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视为放弃资格。
不符合体检合格标准的部分项目,一般安排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要求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的项目在体检时告知。
体检结果由学校通知本人。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由泉州市教育局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逾期未申请复检视为放弃。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学校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体检对象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应于体检前提供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二)考察
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违法违纪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需配合黎明职业大学做好档案调转及审查工作,档案审查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黎明职业大学学校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拟聘用人选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核准后,由黎明职业大学按有关规定与报考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合同管理,享受国家事业单位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考试过程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学校人事处田老师:0595-22902302。
(二)考生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学校视情况决定是否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结果面向社会公示。
(三)资格复审、考试、体检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四)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教育局及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5-22112393,0595-22781630,0595-22900162。
(五)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各项工作要求。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应下载打印《报考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承诺书》),并如实填写。参加考试、体检等环节需现场查验报考人员的动态“八闽健康码”(通过“闽政通APP”L4级的身份认证(人脸识别)),“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方可参加现场招聘活动。
其中考试当天必须凭身份证、八闽健康码绿码、《承诺书》纸质原件、报考相关证明原件并佩戴口罩进入考点。报考人员若存在《承诺书》所列情形的,应携带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进入考点。
(六)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主要通过黎明职业大学网站(http://www.lmu.edu.cn/)向社会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和登录报名平台查看有关招考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黎明职业大学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