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市委编办相关文件要求,泉州市档案馆决定委托泉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招聘讲解员1名。
一、用人单位
泉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二、用工单位
泉州市档案馆
三、工作岗位和时间
拟招聘编外人员用为泉州市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泉州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以及各类专题展的讲解员,并协助市档案馆查阅大厅档案查阅工作。人员由泉州市档案馆保管利用科为主管理。工作时间主要参照在职人员。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热爱档案事业,综合素质优,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相貌端正,举止大方,有较强的亲和力和沟通交流能力;男性身高170cm、女性身高160cm以上;
4.熟悉计算机操作,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达到国家二级乙等及以上,会说闽南语;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 1 月 27 日之后出生);
6.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7.中共党员、有展厅讲解经验者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五、劳动薪酬
工资待遇参照泉州市档案馆编外人员,3000元左右/月,办理五险一金。其他待遇参照省市有关文件执行。
六、报名方式及录用
即日起至 2 月 27 日请有意者将本人简历(附电子照片)、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以拍照或电子扫描的方式发送至邮箱:qzlwpq@163.com 。单位将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择优录用。
联系人及电话:吴淑莲 0595-22376040
泉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