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事故的重要职责,进一步提高全市灭火救援作战能力,切实做好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工作,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
一、招聘计划
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0年度共计划招聘录用各岗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02人。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四)政治坚定、道德品行良好;
(五)忠诚应急管理事业,热爱消防救援职业;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八)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严重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九)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2、中国共产党党员;
3、原武警消防部队退役士兵;
4、全国其他部队退役士兵;
5、具有舞蹈、音乐、乐器、体育等特长者;
6、具有1年以上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包含在职经历和工作表现的证明材料)。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执勤战斗员
限男性,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有部队服役经历或大学本科学历的可放宽至35周岁。
岗位说明:从事一线灭火救援工作。
(二)火场文书
限男性,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有部队服役经历或大学本科学历的可放宽至35周岁。
岗位说明:主要负责现场火情信息收集、图像拍摄、消防站日常文件管理及撰写文章,熟练掌握办公软件等文字类工作。
(三)消防站接警员
限男性,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有部队服役经历或大学本科学历的可放宽至35周岁。
岗位说明:主要负责消防站辖区接处警,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熟悉掌握闽南话。
(四)执勤消防车驾驶员
限男性,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年龄为2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必须持有A1、A2、B2驾驶证,无重大交通事故及记满分违章记录。
岗位说明:从事消防站执勤消防车驾驶和操作。
以上岗位实行“24小时”驻队执勤,薪资待遇可致电咨询各单位招聘联络人,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岗位查询
本次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具体岗位、人数、要求等,详见附件1《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简章》。
(二)报聘方式
1、应聘人员可自行下载附件3《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填写相关内容,并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投递至各用人单位联络邮箱。
2、报名时间:全年(有人离职立补空缺)。
3、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及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在报名时填写一个应聘岗位。愿意接受工作区域调剂的,可在报名表格上注明。
4、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应聘人员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招聘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持本人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参加后续招聘考核。考核项目包括面试、心理测试、理论笔试、体能测试和体格检查,具体考核工作由各单位自行安排项目顺序、时间、地点等,并按要求通知应聘人员。
1、面试
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驾驶证、退出现役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携带《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以及具有特殊技能的证明等材料到各单位进行面试。
2、理论笔试
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由各单位组织进行消防知识方面的笔试,应聘执勤消防车驾驶员需进行消防车试驾。
3、体能测试
由各单位组织开展体能测试,并在试用期内达标方可正式录用,具体体能标准详见附件4《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考核标准》(注:应聘执勤消防车驾驶员无需参加体能测试)。
4、体格检查
在指定的三甲以上医院进行,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收。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使用药物或其他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基于消防救援工作强度风险高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5、政治审查
主要对应聘人员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审查。应聘人员需到户口所在派出所进行“无犯罪记录”查询,并由派出所开据“无犯罪记录证明”,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应聘人员不予录用。
五、人员录用及公示
(一)公示
按照招聘计划,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总成绩排名,综合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泉州消防”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录用
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录用。
(三)入职培训
新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参加入职培训(即为试用期)。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未能完成培训任务的,不予转正;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予以辞退。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六、职业发展
(一)优秀业务骨干
根据个人工作态度、业务素质、综合表现,达到相应工作规定年限,可列入为优秀业务骨干培养对象,由各大队推荐参加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骨干晋职集训;集训考核合格的,可逐步晋升为政府专职副班长、班长、站长助理、副站长(副指导员)、站长(指导员)。
(二)正式编制消防员
根据应急管理部消防局公开招录公告,招收正式编制的消防员时,在同等条件下,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优先录用。经批准录用后,将享受以下待遇政策:
1、列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式编制体系,授予相应的消防救援衔;
2、享受与其职务职级相对应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工资待遇及相关政府优待政策;
3、根据《消防救援衔条例》具有“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消防员晋升消防救援衔,其按照规定学制在普通高等学校学习的时间视同工作时间,但不计入工龄”。满足以上条件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正式录用为正式编制消防员后,其大学学习时间将在晋衔时套改为工作时间,授予相应的消防救援衔。
(三)正式编制消防干部
1、满足招生条件,可通过单独招生择优选拔到国家消防院校(大专、本科)定向培养,毕业即提任为消防干部。
2、根据应急管理部消防局年度考试录用公告,入职满2年以上,有直接从事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获得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政治坚定、道德品行良好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可报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录用考试,通过考试的可直接提任为消防救援干部,享受同等待遇政策。
七、招聘咨询
具体岗位和薪资情况可联系用人单位联络人,详细见附件2《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联络人》,招聘咨询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
八、特别提示
此次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由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聘工作;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告安排及时关注有关信息,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消息通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公告。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
2 | 鲤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
3 | 泉港消防救援大队南埔站 |
4 | 晋江市消防救援大队 |
5 | 石狮市消防救援大队 |
6 | 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
7 | 南安消防大队 |
8 | 惠安县公安消防大队 |
9 | 安溪县消防救援大队 |
10 | 永春县消防救援大队 |
11 | 德化县消防救援大队 |
12 | 台商投资区消防救援大队 |
13 | 洛江区消防救援大队 |
14 | 丰泽区消防救援大队 |
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