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才》2020年第1期刊发文章《如何破解人才分类评价落实难题》报道我市人才工作经验做法,全文主要讲了什么?让我们一起去看看。
福建泉州凹凸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一名员工正认真地检查着生产线 吴继凡 摄
分类评价改革进展程度不一,用人主体作用发挥不够明显,评价结果运用不够理想,这些人才分类评价改革实践中的共性问题如何破解?
作者:福建省泉州市委组织部
人才评价具有“指挥棒”作用,是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关键环节,是营造创新创业创造良好环境的重要内容。2018年2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加快形成导向明确、精准科学、规范有序、竞争择优的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人才评价机制”。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科技人才发现、培养、激励机制”,“加快人才制度和政策创新”。但在实践中,人才工作者往往会发现人才分类评价改革落实仍存在不少难题,围绕贯彻落实中央文件和会议精神,我们提出来自基层一线的思考。
人才分类评价工作与中央要求、人才期盼仍有差距
在人才分类评价改革的实践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不少值得关注的共性问题。
分类评价改革进展程度不一。各行业、各领域人才评价的改革程度参差不齐。从泉州的情况看,医疗、教育等体制内人才评价改革受制度性、政策性约束影响,社会化程度仍然不高,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未得到根本扭转;民营企业人才评价改革社会化程度较高,但人才评价的精准性、公允性不足。归根到底,是人才评价的社会化、市场化与科学化之间的平衡点比较难把握。
用人主体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用人单位是人才评价以及培养、引进、使用的主体,在人才工作中应发挥主导作用。虽然,用人单位总体上爱才、敬才、用才氛围浓厚,但部分用人单位,比如在传统制造业、部分服务业等行业的中小企业群体,考虑更多的是经营成本,对人才评价改革关注不够、参与积极性也不高。
评价结果运用不够理想。中央《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出台后,各地各单位积极跟进、纷纷根据各地各领域实际推出人才评价举措,但就目前了解的情况看,人才评价结果在跨省、跨地市甚至跨县域互通互认存在一定困难,不同程度导致用人单位和人才对评价结果的实用性存疑,不同程度影响了各部门、各单位参与人才分类评价的积极性。
人才分类评价应把握“三个原则”
推动人才分类评价落地见效,必须实现“三个转变”:一是从唯职称、唯学历、唯论文、唯奖项向重品行、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转变;二是从评审制向确认制转变;三是从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转变。具体要坚持三个原则:
必须切实放权松绑。向用人单位放权、为人才松绑是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方向。要始终突出放权松绑,发挥政府、市场、用人主体、专业组织、专家权威等多元评价主体作用,做到人才评价“问东家、问专家、问大家”,扩大评价工作的参与面和公信力。特别要保障用人主体的话语权,支持并授权企业自主制定人才评价方案、自主评定人才,让用人主体在评价人才时能真正“自己说了算”,政府主要负责把好方向、抓好监督,做到既有所为又有所不为,切实推动人才评价与培养、使用、激励有机衔接。
必须坚持各方联动。人才分类评价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单靠组织或人社部门很难完全推动,需要统筹各级各有关部门力量协同配合。要跨地域、跨部门整合资源,充分调动人社、工信、教育、科技、文旅、卫健、农业农村、民政等部门以及各地积极性,压实主体责任,坚持试点先行和分行业、分领域推进,创新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以及教育、科技、卫生、农村实用、社会工作人才和地方特色产业人才评价机制,逐步实现全行业、全领域各类人才评价的全覆盖。支持并推动各地各单位在公平公正基础上,互通互认人才分类评价改革结果,避免对人才多头、重复评价,让人才有更多时间深耕专业、潜心创业、致力创新、多出成果。
必须凸显正向效应。人才评价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激励人才贡献才智、支持人才实现价值。要坚持突出品行、能力、业绩、贡献并重导向,科学设置人才评价标准,构建有利于人才实现价值的全要素支撑体系,让人才在干事创业和价值创造中脱颖而出。
提高人才分类评价实效应做到“四个聚焦”
深化人才分类评价改革,提高人才评价工作实效,应重点抓好四个方面。
聚焦“谁来评”,评价主体应坚持多元化。弄清楚谁是人才评价的真正主体,这是实现人才科学评价的前提。一要支持企业自主“评”。调研中发现,“谁用人、谁评价”既是用人单位呼声、人才愿望,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必然要求。2017年以来,泉州市探索开展企业自主评价人才,分三批确定恒安集团、安踏集团、九牧集团等行业龙头企业113家,授权自主评价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享受相应政策待遇,目前已自主认定377名市级高层次人才,其中一线技能人才230名,占比达61%。同时支持各县(市、区)和条件成熟的市直单位、园区开展人才市场化评价工作,比如晋江市出台《领军企业人才自主认定及奖励办法》,为年纳税额达到一定条件的企业分档配置自主认定人才名额。二要鼓励专家权威“荐”。建立“以才荐才”制度,鼓励、信任、支持高层次人才推荐高层次人才。泉州市通过建立专家举荐人才制度,聘用18名院士及相当层级的顶尖人才作为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举荐专家,对专家举荐的人才实行“一票入围”。三要推动行业机构“审”。“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各行各业都能造就人才;从另一个角度看,各行业中谁是真正的人才,行业协(学)会有发言权,依托各行业协(学)会、产业联盟等第三方开展人才评价也是精准评价人才的有效举措。泉州市石狮染整同业公会、石狮服装设计师协会就试点自主开展初级职称评审;惠安县建筑协会、德化县职业技术学校分别参与组织建筑行业高层次人才关键成果评价、陶瓷工艺师职业资格社会化考试。
聚焦“评什么”,评价体系应强调务实可操作。健全务实、合理、科学的评价体系,是确保每一类人才评价落地见效的工作指南。实践表明,一个具体的人才评价体系至少要突出三个方面:一要强化政治素质。要把政治取向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甚至家庭美德作为评价人才的重要内容,将个人信用良好作为高层次人才认定的基本条件,切实把人才的政治素质作为人才评价的首要标准;建立高层次人才评价退出制度,对政治素质不过关、弄虚作假、行为不端、信用不良的人实行“一票否决”,并追回或取消相关待遇。二要注重经历能力。人才的从业经历、“历史”业绩、市场“身价”都是人才评价的重要参考、可靠依据。比如泉州市对重点产业人才的评价,就明确“认定为相应层次人才,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年薪必须达到在职职工平均工资的相应倍数以上”;对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人才,着重把握人才在本领域取得的教研成果、专业权威;对海外和港澳台人才,支持把境外取得的工作成果纳入评价体系,推进人才评价的国内标准与境外标准共存、互认。三要突出实绩实用。以用为本是人才评价的最根本要求,人才价值最终必须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中经受检验。评价一个人才价值的效用,既要看其过去、也要看其现在和未来;评价不同领域人才,既要注重关注高精尖人才,也要注重关注实用型人才,要把人才创造的效益作为人才评价的核心内容。泉州市在南安、石狮两个县级市探索开展高层次人才积分制评价,建立“人才层次+业绩贡献+企业评价”的积分制评价体系,逐步形成以实绩贡献论奖励的鲜明导向,贡献越多、奖励越大。
聚焦“怎么评”,评价过程注重分层次推进。评价过程周期过长、环节过多、程序复杂、层次不分,是调研过程中人才和用人单位反映较多的问题。围绕提高人才评价工作效率,泉州市进行了深入探索,归结起来有三个方面:一是统一细化标准,能确认直接确认。相比“评审制”,“确认制”程序更简便。通过反复调研、论证出台《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系统梳理了七个层次人才认定的对照条款,尤其是重视用好普适性强、社会公认的人才认定条款,做到“一套标准、一个口径”,人才工作者通过把人才提供的材料对号入座就可以直接初步确认其所属层次。二要坚持一业一策,能个性化尽量个性化。泉州市紧扣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对人才的需求,单列外籍人才、港澳台人才以及集成电路、半导体、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县域特色产业人才认定条款。针对社会事业人才紧缺急需现状,专门出台优秀健康卫士、优秀农村实用人才、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青年拔尖人才遴选等多份政策,专项开展人才遴选、培养、评价工作。三要支持以赛代评,能实践评价就实践评价。泉州市近年来连续举办3D打印创新创业大赛、电商创意创新创业大赛等,对获奖项目落地泉州的项目负责人,支持其直接申报认定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同时鼓励各级各有关部门举办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对获奖者直接确认获得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同步允许申报确认相应层级人才。
聚焦“如何用”,评价结果应强化正向激励。把结果用起来、用好,是确保人才分类评价落到实处的最关键环节。用好人才评价结果,重点可从三个方面入手:一要建立与评价结果相对应的人才待遇激励体系。建立“人才层次+政策优待”的评价激励体系,把人才评价结果作为兑现人才待遇的基本依据。二要持续营造尊重人才的社会氛围。加强对各类人才的宣传,重点宣传他们爱国奉献的典型事迹。比如泉州市结合实施人才“港湾计划”,精心摄制“海丝泉州·人才港湾”公益广告,每年筛选一批高层次人才进行集中宣传,营造“我是人才我光荣”的社会氛围。推动经过认定的高层次人才进入各级各部门“智库”,比如泉州市委组织部聘请25位高层次人才担任人才工作顾问,激发人才的报国情怀和奋斗精神。三要常态化做好关心关爱工作。“人才难得”,既道出发现人才之不易,也说明人才成长需要关怀。对在人才评价过程中发现“确需帮助”的人才,相关部门要全力以赴、真心真诚地去帮助、去服务,尤其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做好人才的政治引领,让人才在感受组织温暖的过程中,坚定“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展现自我、实现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