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今年以来,我市积极推进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今年我市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拨出专款,对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266家企业,累计发放1271万元稳岗返还资金。
据了解,根据《泉州市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实施意见》,自2015年起至2020年底前,我市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含非公企业、小微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返还。稳岗返还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下一步我市将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力争实现符合条件的统筹地区政策全覆盖、符合申领条件企业的主体全覆盖。我市将通过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与跟踪监测,督促企业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稳定职工岗位,按照要求合理使用稳岗返还资金。同时,把享受稳岗返还的企业纳入失业动态监测范围,及时跟踪了解企业岗位变化动态,定期评估稳岗返还政策效果,为企业脱困发展、减少失业、稳定就业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