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纵深推进人才“港湾计划”,突出体系构建、激发市场活力,人力资源市场化配置水平不断提升。截至目前,全市已取得行政许可或者经过备案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达53家。
我市把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摆到人才工作的突出位置,鼓励引才引智组织与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作开展引才引工业务,扶持政策做到全覆盖。其中,出台《泉州市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奖励实施暂行规定》,引进对象被认定为泉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按照第一至五层次分别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次性奖励10万元、8万元、5万元、2万元、1万元;引进团队被评审认定为泉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的,按照资助等级由高到低分别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次性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我市还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用工保障工作的通知》,对为我市企业引进取得大中专院校、职校、技校学历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力,或熟练工(由接收企业认定)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每引进1人1000元的奖励补贴。
下一步,我市将认真落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改进人才服务、促进人才发展的若干措施》要求,持续以“吸引万名高校毕业生来泉就业创业”为工作抓手,强化人力资源服务、人才项目对接,扶持鼓励更多、更好、更优的职业中介机构落地泉州,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不断提高招工引才力度,服务我市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