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接收

项目名称

流动人员档案服务

子项名称

1.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接收

项目类别

公共服务

设定依据

中央组织部、人社部、发改委、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办理条件

1.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大中专毕业生档案;
2.
各级政府人才服务机构保管的流动人员档案。

申报材料

1.机要转递通知单;
2.EMS
专用档案通知单。

法定时限

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即办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重要提示

办理科室(单位)

泉州市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

业务咨询电话

0595-28133780

投诉电话

0595-28133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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